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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站海字[2009]178号
关于开展第六期近岸海域水质监测
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近海网”各成员单位:
为了加强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工作的质量管理,保证近岸海域水质监测数据的准确有效,根据《2009年全国近岸海域监测网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范围内开展第六期近岸海域水质监测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承担近岸海域水质监测工作的“近海网”成员。未开展近岸海域水质监测工作的“近海网”成员自愿参加。
二、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和浓度范围
本期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为海水水质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样品采用实际水样或实际水样加标样品,样品浓度水平在发送样品时所附带的使用说明中通知。
三、能力验证工作安排
1、“近海网”所有各成员单位于9月30日前,将能力验证调查回执表传真至总站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中心站(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简称中心站)。
2、10月15~30日由中心站统一寄送分站或省站,由省站或分站下发验证样品(使用说明、上报数据要求、格式等随样品寄送)。
3、参加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分析结果报中心站。
联系人: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中心站)
潘静芬 过美蓉 电话(传真):0580-2048521
电子邮件: zshjjc@163.com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陈 平 电话:010-84943129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
参加第六期近岸海域水质监测实验室能力验证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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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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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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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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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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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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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本次能力验证(请打在相应处√) |
□ 参加 □ 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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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加原因(请打在相应处√) |
□ 未开展海水水质监测,
□ 其他原因(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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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分析方法名称、标准编号及方法最低检出限 |
硝酸盐氮:
亚硝酸盐氮:
氨氮:
活性磷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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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仪器名称、生产厂商和型号 |
硝酸盐氮:
亚硝酸盐氮:
氨氮:
活性磷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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