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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生态环境状况监测
点击数:1274    更新时间:2006-4-27 17:10:42    

一、业务范围

    海洋水质、沉积物、海洋生物、生物体污染物残留量监测;赤潮应急及跟踪监测;海岸工程环境影响监测;入海污染源影响监测;海域环境功能区监测;海洋污染事故纠纷监测;海滨浴场监测;潮间带生态环境监测。

二、监测程序

1.委托单位向本站综合室提出书面申请或填写委托任务单;

2、接受委托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监测任务的有关资料调阅和现场调查;

3、现场调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监测方案,送委托方;

4、双方签订监测委托协议书(合同);

5、按监测方案实施现场监测;

6、现场监测后1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单位提供监测报告。

三.受理部门

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综合室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文化路17

联系电话:058020346512042657

传真:0580-2042657

Email: zmeems11@mail.zsptt.zj.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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